霹雳州华都牙也一名失业汉向法庭承认强奸及非礼19岁亲生女儿,法官诺妮达在被告对2项控状认罪后,将案定于4月17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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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6名孩子的38岁被告莫哈末尤斯里是于周五(29日)在怡保地庭,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76 (3)(性侵)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在第376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可面对监禁30年及鞭笞10下;第354条文罪成则可判处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首项控状是被控于今年2月某日晚上10时至午夜12时之间,在华都牙也甘榜斯里拉末一住家强奸19岁亲生女儿;次项控状是指控被告于今年3月20日上午8时30分,在同一地点使用暴力非礼受害者。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罪后,在法官诺妮达面前表示认罪。此案主控官是谷娜杜爱妮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