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周五驳回前财政部长敦达因的妻子杜潘奈伊玛,寻求永久取回其国际护照的申请。
作为申请人的奈伊玛,要求检讨地庭在她被控未申报资产后,谕令其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的庭令。
法官拿督阿末巴仄周五(22日)裁决说:“地庭法官的行动有效,未有任何不公义的情况,本庭维持地庭法官的裁决,并驳回这项申请。”
今年1月23日,现年66岁的奈伊玛在地庭被控未遵守通知书,以申报其资产,包括Ilham大厦,以及其他数项位于吉隆坡和槟城的资产。
法官阿祖拉当时批准奈伊玛以2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她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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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有潜逃风险
阿末巴仄指出,本庭同意控方的陈词,也就是如果法庭不扣押护照,则无法担保申请人(奈伊玛)不潜逃。
“本庭认为有潜逃的风险,因为敦达因现在有病在身,所以需要外国的医药,而他的护照未交由法庭保管。如果申请人有护照在手,那会有较高的潜逃风险,一去不复返。”
“如果申请人欲带丈夫(达因)出国治疗,诚如控方所言,申请人可提出申请,并将紧急处理。”
他补充,护照的附加条件是为确保申请人出席法庭审讯。
法官指出,涉及名人的案件,其中包括曾被控上庭的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和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他们的护照也是交由法庭保管。
“为了安全起见,一些案件的护照是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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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地庭的裁决是否违反奈伊玛在《联邦宪法》下的权利,阿末巴仄说,在奈伊玛被控后,她作为公民的权利已发生变化。
“情况由普通人民改变为被告,申请人对于其护照的绝对权利,已经发生变化。”
来源: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