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黄潇慧
匪徒抢劫不遂反被撞死案,警方以谋杀条文调查华裔司机,引发网民对行使自卫权的讨论。执业律师陈勇桦受访时表示,回归法律程序,警方最终是否以此条文提控事主与否,则由总检察署定夺。
他接受《光华日报》访时分享其观点说,民众只是从表面看整个事件,但并不知道是否另有内情,所以警方援引哪一项条文调查事主,民众也不便评论,反之有待警方的调查后,再呈上调查报告给总检察署定夺。
“总检察署会胥视警方的调查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主有蓄意谋杀成份,才能决定会否以此条文提控事主。”
他表示,一些情况下,事主也有可能不会被提控,也有可能不会在谋杀条文下被提控,而是修改其他条文如误杀或援引交通法令等进行提控,这一切还是有待警方调查后所取得的证据,是否构成谋杀罪 ,提交调查报告给总检察署后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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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所以目前虽然警方是援以谋杀条文调查事主,不过只属于调查阶段,未到提控的阶段,一切还言之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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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周二清晨,华裔男车主在吉打港口坐在车内等候鱼产店开店以购买小杂鱼时 ,突然有3名蒙面匪出现在其车前,并手持铁棍敲破轿车前面的大车镜,事主受到惊吓一时惊慌下踩下油门欲逃离现场,唯却意外撞死挡在其车前的其中一名匪徒,另两名匪徒已逃之夭夭。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对华裔车主展开调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93(企图抢劫)条文开档调查2名在逃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