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马籍女子于去年底运将近11公斤的海洛因入境台湾而被逮捕,如今被法院分别判处徒刑8年6月和8年。
据联合新闻网19日报导,两名女子分别为34岁CHAN HOOI LAN(曾慧兰)、30岁的LOW SHIRLY(刘雪莉),她们声称来台进香,却分别在行李夹层中,藏放市值5000余万元(逾700万令吉)总重10.8公斤的海洛因,分别遭检方起诉,桃园地院审结,依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分别将曾慧兰判处徒刑8年6月、刘雪莉判处徒刑8年,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本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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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曾、刘2女于去年11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一家酒店,收取由不详姓名男子交付夹藏有海洛因毒品的2个行李箱,计划等2人抵台后,由曾女联系台湾货主取货,事成后,曾女赚取1万5000令吉,而刘女可得1万3000令吉报酬。
两人翌日搭机于晚上6点30分入境遭查获。法院开庭时,曾、刘2人于侦讯、法院讯问及审理时均坦承不讳。
据报导,曾女负责与马籍不详男子及在台货主联络、刘女是经曾女介绍而加入,她于审理中自陈案发时担任私人司机、未婚、家中无人需其扶养、但要为胞弟还债、母亲罹罕见癌症;刘女案发时是咖啡店收银员、未婚、家中有因病开刀母亲及身心障碍胞兄需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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