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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王宗尧(右)被判囚6年2个月。图为他2月1日到法庭。
12名香港人因在2019年民主抗议活动最激烈之际,冲击香港立法会一案,16日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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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主权移交中国22周年的2019年7月1日,有大批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在警员撤退后闯入立法会会议厅,破坏多项设施,事后多人被控暴动等罪。
被告当中包括艺人王宗尧,社运人士刘颖匡、邹家成,及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等,16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两名脱暴动罪但逗留现场罪成的记者判罚款,余下12名暴动罪成被告被囚54个多月至82个月不等,其中艺人王宗尧被判囚6年2个月。
暂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时指,本案所涉暴动发生在具独特的制宪地位和象徵意义的立法会发生,过千名示威者案发时肆无忌惮地包围立法会,行为属对特区政府作出挑战和侮辱,意图削弱、推翻香港宪制,更是对法治的冲击,事后引发一连串暴动,令社会陷入动盪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