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曾遇过保安人员扣押身份证?刑事律师强调,根据我国法律,个人身份证无须交给保安,以及不允许他人持有或保管。
大马刑事律师兼跨界律师Katherine Susan Lee在脸书专页上,发布了一则视频,内容提及她到政府RTM建筑,遭保安人员扣押身份证。
她说,当天到国营电台录制节目,却遭到了保安人员扣押身份证,由于当下赶时间,因此没有和对方理论。
“马来西亚有多少人其实根本不知道身份证是不用交给保安,也不可以被别人拿着,这个是不对的。问题是,这个法律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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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只有警察、国家注册官、海关、军队或是特别被批准的执法人员等,才有权利扣押身份证。
在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第25条文下,持有或收藏他人的大马卡将是违法的,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到底有多少人知道这条法律?他们做法律好像做爽的,因为人民根本不知道。我单纯的认为,如果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例如在100人里面有80人知道,那剩下的20人就不可以滥用法律,因为人民有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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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及,无须和没有法律常识的人争论,毕竟不懂就是不懂,如果对方不愿意知道,即使讲到“死”,他们也是不知道。
有网民留言询问,是否可将驾照当身份证交给公寓保安,律师认为最基本的私人东西,其他人没有权利扣眼,除非是执法人员。
但也表示,有法律盲点,身份证有晶片,但驾驶证没有。不过,并没有针对保安是否可扣押驾照做过多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