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男子挟持母亲及企图释放煤气炸房子一案,45岁嫌犯延扣期届满后,周一(16日)被警方押上法庭面控,由于被告伤害至亲,一旦被判罪成,刑罚将加倍,被告当庭寻求亲友意见后,选择不认罪。
被告傅利益(译音)被控于2月14日晚在槟岛青草巷某组屋单位,用藤条攻击母亲身体及头部,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或方式自愿伤害),一旦罪成,可被判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由于受害者是被告至亲,所以刑罚将会自动加倍。
不谙国英语的被告要求翻译,他在听完翻译官讲述控状后,要求只判罚款,但翻译官指刑罚交由法官决定。
被告转头询问亲友意见,亲友叫他不认罪,被告才说不认罪,基于母亲仍与被告同住,主控官要求法官拒绝批准被告保释。
未获保释 被告一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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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求情时说,他是一名杂工,月薪只有2000令吉,已和妻子离异,不需给赡养费,2名13岁和17岁孩子由前妻抚养,本身有高血压及情绪问题,以及看精神科记录。
由于此案属于严重罪案,加上被告与母亲同住,法官莫哈末卡立拒绝批准被告保释,也建议被告若不满未获保释,可聘请律师上诉至高庭。
卡立也说,被告在监狱扣留期间,监狱也可提供载送到医院诊治的服务。
获知无法保释,被告一脸失望,还企图以身体不适为由求情,但卡立不予理会,案展3月19日过堂。
面对控状 被告皆不认罪
此外,被告被控攻击及恐吓母亲,触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506条文(刑事恐吓),被告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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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娜德拉敦宣布案展3月19日过堂。
被告也被控拥吸毒罪,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告自称是服用精神药物,也同样不认罪。
推事茜蒂宣判案展4月24日过堂,也等待尿检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