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周四通过“维吾尔政策法案”,并通过修订“西藏政策法案”。
众院以414票赞成,6票反对,通过“维吾尔政策法案”。法案要求行政部门增设维吾尔事务特别协调员,以保护维吾尔文化与语言。
法案授权国务院任命一名维吾尔事务特别协调员向代表中国维吾尔族与其他受迫害少数民族成员的人权倡议者提供资金。国务院也应确保外交人员能接受维吾尔语培训,并确保向驻北京大使馆与领事使团派遣一名维吾尔语外交人员。
法案也呼吁中国政府承认并努力确保维护新疆维吾尔与其他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宗教和语言,并停止在新疆各地针对和平表达其民族、文化、政治或宗教认同者的镇压、监禁与拘留。
在通过“维吾尔政策法案”后,众院随后也以392票赞成,28票反对,通过“促进西藏与中国争端解决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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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对2002年“西藏政策法案”的修正法案,将西藏定义为包括西藏自治区与青海、四川、甘肃与云南省藏区。
法案指出,美国政策为西藏与中国之间的冲突尚未解决,西藏法律地位仍有待依循国际法确定。
法案要求,美国西藏议题特别协调员办公室的目标,应包括努力确保美国政府声明与文件反驳中国政府与中共有关西藏的虚假讯息,包括有关西藏历史与机构的虚假讯息,并授权该办公室采取行动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