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长敦达因说,他在踏入政坛之前,是一名透过正当生意而坐拥不少房屋与资产的商人。
根据达因在本月10日入禀的宣誓书,若他继续在商业圈打滚,即使没有积极拓展其资产,单单是本身所拥有的流动股权价值就已超过500亿令吉。
“在从政并担任官职之前,我是一名相当成功且富裕的商人。我决定加入政府及为国家献力后,则对我和家庭造成极大的财务损失。”
达因说,他大概是在1969年从商,当时与合伙人经营一家土地开发公司,即马鲁里私人有限公司。
他说,这家公司是负责城市发展,即开发吉隆坡的马鲁里花园及武吉马鲁里花园,如今市值超过260亿令吉。
“我也是马来西亚法国银行Malaysian French Bank(如今的安联银行)的持有人,接着是合众银行(UMBC,即如今的兴业银行RHB),我还拥有许多控股公司的控制权和股权,例如SimeUEP(如今的森那美)、牙直利、第三电视、马来亚银行、Consplant(森那美种植园的总部)、冷藏公司超市(Cold Storage)和大马雀巢。我在大马雀巢的10%股权,如今价值约30亿令吉。”
达因和家人正式入禀法庭,对反贪会的调查行动申请司法审核,指控反贪会的调查行动毫无根据且已违宪,且对他和家人带来不安并造成困惑,因而要求法庭下令反贪会撤销有关调查。
85岁的达因与66岁的夫人杜潘娜依玛阿都卡立,连同4名儿女即62岁的阿丝妮达、45岁的莫哈末维拉达尼、28岁的莫哈末阿米尔再努丁、25岁的莫哈末阿敏再努丁,以及灵感大厦私人有限公司,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将反贪会和总检察署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达因认为,虽然反贪会在去年2月开始调查他,却没有明确交代他所疑似触犯的法令,仅告知他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下彻查。
达因说,任何在“潘多拉文件”内被提及的事项都是在22年前发生,反贪会这时才立案,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1)条款,即所有公民被赋予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