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形容,律师公会入禀法庭挑战总检察署于去年9月4日停止对他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控状的检控,并申请“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的决定,是选择性的做法。
阿末扎希于本月4日提呈宣誓书,对律师公会于去年12月2日入禀的司法复核申请提出反对。
法庭择定于2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
他说,总检察署之前也曾对数名从政者的检控,向法庭申请DNAA或无罪释放,但律师公会却噤若寒蝉、或畏惧或装聋作哑。
“本案的申请人只是在多管闲事,只有受检察官决定影响或严重冲击的一方,才能对案件提出司法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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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持认为,申请人提交此申请的行为是选择性、不负责任和有偏见。”
“申请人试图通过质疑第一答辩人(总检察署)的决定,以及法庭裁决允许我面对的控状‘释放不等于无罪’,向民众营造出捍卫正义者的形象。”
阿末扎希指出,总检察署的决定不能通过司法复核申请挑战,但律师公会却在质疑总检察署行使《联邦宪法》赋予的检控权力。
他说,他得到律师的建议,并相信总检察署申请DNAA的决定,符合《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授予总检察署担任检察官的权力。
他还指出,律师公会会也不具任何法律能力或诉讼资格,来提出司法复核申请。
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聂今天(11日)告诉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控方作此决定的理由包括,《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允许检察官在表罪成立阶段后,申请DN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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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哈聂说,该条文阐明,只要法庭没有作出裁决前,检察官可申请DNAA。
他指出,检察官提交DNAA申请并没有规定时间限制,申请人也未能证明检察官的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
另外,律师公会的律师拿督安碧嘉告诉法官,该公会将向联邦法院提出准令申请,要求将宪法问题带到联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