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黄友凤表示,马华妇女组欢迎上诉庭批准单亲妈妈罗秀凤的上诉,推翻高庭指上诉人前夫单方替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申请符合《宪法》的判决,并恭喜罗秀凤上诉得直。
黄友凤指出,上诉庭这项裁决意味罗秀凤的3名孩子将不是穆斯林,捍卫了罗秀凤作为母亲的权利以及非穆斯林公民的信仰自由。
黄友凤表示,为了一劳永逸解决未成年孩童被父母单方改教所引起的争议,最实际可行的方式是从立法层面着手,包括:
1、在《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中纳入第88A条文,让孩童维持其原有的宗教信仰,直到年满18岁或只有在父母双方的同意下,才可更改原来的宗教信仰或皈依伊斯兰。
2、国语版的《联邦宪法》必须作出修改,即回归使用原有的“父母”(ibubapa)一词,而不是“父或母”(ibu atau b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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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友凤强调,马华妇女组始终坚持一贯的立场,即反对父母单方为孩子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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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马华妇女组在去年2023年全国代表大会,把改教课题列在大会提案中,以呼吁政府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根据联邦宪法引入新的机制,以维护未成年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父母单方面为儿童改教的问题一再发生。
“除此之外,马华和马华妇女组历届领导在改教课题上,始终采取坚定立场也以实际行动据理力争,包括在更早之前,在马华部长的争取下,内阁于2009年4月22日的会议上达致集体共识,即改信伊斯兰的配偶无权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宗教信仰,如果配偶双方不能达致共识,孩子的宗教信仰需维持现状,直到孩子长大成年后,才由孩子自行决定。”
黄友凤指出,除了关注改教课题,马华妇女组于2014年成立(LAWA)中心至今为女性所提供的援助,其中也涉及咨询未成年孩子的改教问题,积极为受此问题困扰的单亲家长提供各种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