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周四已传召4人,就前财政部长敦达因涉及的贪污及洗钱案进行录供。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录供期间,这4人是被禁止在律师陪同下进行。
他们的代表律师拉吉及索汉帕随后发文告谴责反贪会,禁止律师陪同他们的当事人录供,并指这是非法欺压、傲慢及专横的行为。
文告指,当他们陪同当事人进入会面室后,反贪会的官员便冲进来,将律师赶了出去,并禁止他们为当事人提供建议。官员曾指,这是上司下达的指令。
他们强调,4名当事人十分配合调查,他们是在不到24小时内收到通知,便前往反贪会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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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谴责反贪会的录供程序不恰当,因为当执法单位在盘问时,律师是允许代为回答的。这是司法体系的基本权益。
他们感到惊讶,在赵明福的命案发生后,如今再次出现执法单位阻止律师陪同当事人接受录供。
“很显然的,反贪会并没有从过往的过失中,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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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指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必须对此事负责,这已触及公共利益,阿占巴基有必要作出解释。
反贪会是在2023年2月份,基于“潘多拉文件”的资料,对前财长敦达因展开调查。检控单位也在2023年12月18日,依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8(1)条文下,发出查封Ilham大厦的通告。
反贪会早前层只,而敦达因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条文下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