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声称与一名曾从事餐饮业的男子合营投资饮食档口,但后者在16个月后仍找一个档口不遂,他因而要求索回3万令吉保证金时,反被告知无法讨回退款。
这名35岁王姓事主周五(12月29日)在国民团结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王松富召开的记者会说,他于去年8月被该名五十多岁陈姓男子游说下,支付3万令吉保证金投资餐饮业。
他说,根据双方签署的合约,双方是合营方式做生意,他负责营运,而对方提供厨房工具和看市场,若生意有亏损,他不得索取该笔保证金。
事主指曾在对引领下前往一个店铺了解,待得知须由他出资装修费后,他认为自己无能力而婉拒,并要求在美食中心寻找档口。
“原本在出钱前,他说已找到地点,待我给钱后,才说开始找地点,还一直以寻找地点为由,拖延至今年3月,我便开始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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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拖至6月后,却以合约中阐明生意有亏损不得退回保证金拒付,但这门生意却从未开始过啊,他再要求拖至10月,如今更无下文。”
事主说,双方曾见面八九次,他于6月最后一次与对方见面,他指因个人经济能力困难,一度要求最迟于去年11月就得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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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可能一年半仍找不到一个档口吧,他的借口是要找一个好的地方,否则亏了就不好。”
事主说,他已于上周六(12月23日)报警求助,但警方暂未采取行动,他只希望通过记者会叙述自己遭遇,以可以索回退款。
王松富呼吁公众,尤路其是年轻人,勿轻信陌生人或不熟悉朋友的话,而一起做生意,以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