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轿车在槟城大桥逆向行为至2人受伤案,41岁银行女经理张敏妮周三(12月6日)被控鲁莽驾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据网媒MalaysiaGazette报导,被告被控于2023年10月2日凌晨12时30分,驾驶宝马在槟城大桥北赖往槟岛逆向行驶,并撞上第二国产车Bezza,导致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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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此案的推事是莫哈末阿兹兰峇斯里,主控官是沙依拉副检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师是马汉达兰。
根据控状,被告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罪成将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及罚款最少5000令吉至最高1万5000令吉,同时也会被吊销驾驶执照至少2年。
主控官沙依拉副向推事庭要求保释金8000令吉,但是被告律师以被告需要负担起父母医药费,而且月入5000令吉为由,求情减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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