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问槟首长曹观友,陈国平表示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时,曹观友淡定表明:“这是他的权利。”
媒体再追问曹观友,陈国平说等其发出“情书”(律师信)时则首回应说:“那就再等咯!”
他强调,待一切准备就绪后,自会发出律师信。
陈国平周二(5日)召开记者会提出5点反驳首长曹观友之前声明,直指首长记者会所言严重误导,自己要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此外,陈国平之前以槟州中华总商会永远名誉会长身份,与槟中总共同召开的记者会上,对槟州发展机构(PDC)出售峇都加湾第二工业园土地表达不满,批评首长曹观友无知、无耻和无能。
较后,槟首长曹观友获槟州行政议会力挺,以个人名义准备起诉陈国平。陈国平之后便说,会等曹观友寄来“情书”(律师信)。
曹、陈两人已针对是封“情书”多次在媒体上交锋。
配文:
槟首长曹观友强调,银禧老人院不是陈国平个人财产,就连私人企业任何计划到学校采购都需公开招标,何况银禧作为社会的公共资产。
会上,首长曹观友作出3点反驳,第一是有关公开招标,直批陈国平以银禧非政府所有,私人项目不需公开招标说法,直斥是“不合逻辑”。
“公开招标不限于政府,是私人界也要奉行的。就算这计划只需信理员会议通过。”
他也补充,工厂劳工宿舍由陈等展开讨论以来,是长达8至9个月后才作出汇报,自己事先一概不知。同时不知先给承包商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再转换给另一家公司等。
“这一切,在他们汇报前都不在我所知范围。”
配文:
同时,曹观友说,第二点是陈国平以前信理员郭贤福本身是律师为由,证明银禧方有代表律师说法,同样“不合逻辑”。
他强调,自己会于上周五(2日)召开的记者会上,提出在陈等呈交的草拟议案上,银禧方没有合格律师楼作为代表,是因议案内注明没有。
“郭贤福本身虽是律师,但他同时是信理员,他能兼任代表律师吗?这会形成利益冲突!”
他表示,郭贤福自然深知问题所在,议案内才没有注明。
他也反问:“委任代表律师很难?不能给一名独立律师来检查这些议案?”
配文:
曹观友也针对陈国平说,银禧的工厂劳工宿舍计划,无需经过行政议会通过反驳说:“涉及公众利益的,都应带上行政议会讨论。”
他重申,时任首长会成为银禧老人院任理员当然主席,是出自《银禧基金法》,否则自己不会成为主席。作为首长,将涉及公睑利益诸课题带到行政议会讨论,有何问题?
“我要求他们跟行政议会汇报而已,有何难吗?其实只要行政议会觉得没问题并通过,我就会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