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2023年公共卫生控管烟草产品法案》出炉,法案禁止以“捆绑销售”形式,将烟草产品与优惠券(kupon)、奖励、物品或服务,赠于或送礼给他人。
根据法案第12条文,任何人不得销售任何烟草制品、香烟原料或烟草替代品,以任何优惠券、奖励、商品、优惠或服务作为礼物或奖励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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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该条文者,初犯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如果组织或商家违反该条文,初犯可罚款至少2万令吉但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则面对至少5万令吉或不超过3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法案第15条文也阐明,任何烟草产品的包装和标签须符合当局规定,否则不得销售、进口或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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