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山东省日照市日照中兴汽车有限公司装配整车。
中国人民银行等中国8部门联合发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举措;除加大对民企、民营房地产业者金融支持,提升贷款占比,重点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也大力支持民企发行上市甚至是赴境外上市与再融资,以及支持民企开拓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资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聚焦民企融资、上市、跨国资金业务等几大面向。
《通知》指出,要从民企融资需求特点出发,著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管道。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民企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企贷款占比。
《通知》还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和切实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等5条具体措施。“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管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此外,《通知》表示,从支持民企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企的支持服务、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企融资的作用,这3大举措扩大优质民营业股权融资规模。
《通知》说,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企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赴境外上市;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企透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至于在跨境融资面向上,《通知》表明,支持银行为更多优质民企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支持银行统筹运用好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