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表示,从2024年3月1日开始向脱售本地公司非上市股票,按净利征收10%资本利得税,将为政府带来每年8亿令吉的收入。
他说,政府也在修正法令,同时也会发布指南详细的解说这项税务制度。
安华是在提呈《2024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政府将从2024年3月1日起,对脱售本地公司非上市股票,按净利征收10%资本利得税。
他当时说,特定的投资活动,包括首次公开募股(IPO)、内部重组和符合特定条件的风险投资公司,将豁免征收此税务。
安华透过书面答复布城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拉兹询问政府,在落实资本利得税之前是否已经有研究,并要求财政部说明落实该税务的期限及这项税务的税收。
他说,由于建议实施的资本利得税,已于去年2月提呈的 《2023年财案》中,政府与利益相关者展开研究和咨询会议。
他举例,这包括内陆税收局、马来西亚特许税务协会 (CTIM)、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 (MIA)、马来西亚注册会计师协会(MICPA)和马来西亚税务会计师协会(MATA)、普华永道(PWC)、马来西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Y)等税务咨询公司的税务专家、证券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风险投资公司和马来西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经理协会、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等。
他说,政府也参考其他落实资本利得税最佳实践的国家,如英国、日本、印度和澳洲。
他表示,政府将所取得的反馈整理成建议书,并派发给利益相关者及协会寻求正式的回应。
他指,提供反馈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马来西亚国际工商会(MICCI)、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和马来西亚投资银行公会(MIBA)。
安华表示,在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反馈后,政府认为向脱售本地公司非上市股票,按净利征收资本利得税是合理,也符合简化和完善税务管理的方向之余,也增加国家收入。
他也解释,政府决定不对上市股票征收资本利得税,是为了确保现有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持续增长,同时努力维持投资者信心,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在全球的竞争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