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续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国家银行分析师亚当阿里夫供证时确认,纳吉的私人银行户头于2012年接收3000万美元(约1亿4076万令吉)资金。
他今日(19日)在高庭供证时揭露,被标注为第二期1MDB案的资金流向分析图,指2012年1MDB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即1MDB Energy Limited公司 (1MEL)和1MDB Energy (Langat) Limited (1MELL),通过各种途径将3000万美元转入纳吉尾数号为“9694”的大马伊斯兰银行私人户头。
他也揭露,1MDB子公司也将2000万美元通过多重途径,先是汇入其他人银行户头后,最终流入至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私人户头。
“这包括在逃商人刘特佐的助手陈金龙持有的公司,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交易。”
亚当也表示,1MDB Energy为筹措购买能源资产的资金,于2012年10月19日发行债券,并成功获得16亿4000万美元的资金。
“当天,1MDB Energy也将7亿9000万美元转入了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的BSI银行户头。“
“在Aabar Investments PJS的银行户头收到7亿9000万美元之前,该户头的最后余额为1500万美元。”
他也展示Aabar Investments PJS,据称是于2012年10月23日向Cistenique Investment Fund(CIF)投资约2亿8500万美元的资金流动方式。
“随后,2012年11月7日,Aabar Investments PJS据称向Enterprise Emerging Markets Fund(EEMF)投资了9500万美元。”
根据亚当证词,Aabar Investments PJS在CIF和EEMF中的资金,在一两天内流入了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的标准银行户头,然后流向纳吉银行户头的部分总额为3000万美元。
亚当补充说,根据银行文件,两笔分别超过1500万令吉和超过7500万令吉的转账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总额超过9000万令吉。
此外,亚当在供证时也表示,1MDB 两家全资子公司,即1MDB Energy Limited公司 (1MEL)和1MDB Energy (Langat) Limited (1MELL),于2021年各自通过高盛国际银行安排和承销下各自发行债券,为并购特定能源资产筹集额外资本。
他说,通过上述发行债券,纽约梅隆银行付了大约25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收益,给两家1MDB全资子公司。
29岁的亚当阿里夫是本案的第47名控方证人,他是在主控官卡玛峇哈林副检察司的引导下,继续念出及核对长达76页的资金链报告。
亚当阿里夫是在2017年在国行的金融情报执法部门当实习生,结束实习后被国行吸纳,担任金融情报执法部门的助理分析师。2018年6月,他被调到国行的1MDB特别工作组担任分析师,2019年升职担任国行分析师。
控方称,这是涉及纳吉银行户头的4个阶段中的第二个多阶段交易。
纳吉因涉嫌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间,将约28亿8000万令吉的1MDB资金存入其大马银行(Ambank)户头,而面对25项滥权和洗钱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