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提醒,除了值勤所需,警员不要流连夜店娱乐场所,以维护警队形象。
他周二主持9月例常集会时指出,最近一些新闻报道,来自其他警队的高级警官及警员流连娱乐中心,和娱乐场所公关打交道、喝酒及吸毒。
他提及,上述举止对警队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不仅玷污警队名誉、警队的廉洁及透明度,也违背有能力、廉洁、无腐败警队的政策。
“因此,我希望槟州警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警员只能在警队部门主管允准下,进入娱乐场所执行职责。”
他吁请各部门主官、县警区主任、警局主任一同监督,确保所有高级警官及警员们没有涉嫌流连娱乐场所。
与此同时,许国振提醒警官及警员们不要参与任何与政治有关的活动或项目。
他解释,警队是隶属政府机构,在保护国家方面提供专业及优质服务,确保社会安全、和平及繁荣。所以,警队成员不得参与任何具有政治元素的活动或计划。该禁令也包括对任何政党之间的课题提出偏颇意见。
“警区主任、部门主任,或单位负责人必须监督,如警员违背指示,则必须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此外,许国振也提醒警员,在值勤任务时不要敲诈勒索,反之高级警官,警员都有责任履行职责,惟不得滥用权力,例如滥权敲诈接受审问者,包庇违规者以避免被逮捕或被采取行动。
他说,若出现下属任何不当行为、纪律、道德或弱点出现时,警官有必要去了解问题所在。这是确保提高警队的廉洁与正直,也维护及保护警队形象。
“出现警员不当的行为,就是因为警队部门主任、警区主任、警局主任的监督不力。”
他也再次提醒,警区主任每周需巡视扣留所至少3次、警局局长至少6次及查案官也要巡视扣留所。他指出,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曾下达指示,这也是警方的职责。
“警队里有各种与扣留所有关的案例教训,包括死亡案例、超时延扣、查案官无法辨认扣留犯等各种会为警队带来负面印象的举止。”
另一方面,许国振颁发表扬状予警队人员及媒体从业员,而《光华日报》记者翁逸华也是唯一接获得表扬的华文报媒体从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