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撞前方轿车,男子疑不愿赔偿,双方在车来车往的道路上理论,男子甚至爆粗并威胁指“警局里有好友”,谈话过程被拍下视频在社交媒体上传播。
警方在接获被撞轿车司机的报案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要求爆粗男子现身助查案件。
雪州巴生南警区主任谢鸿方助理总监周日(27日)发文告指出,警方于案发当日接获该名被追尾撞及轿车司机的报案。
他说,上述车祸是于8月23日下文2时20分,在从英达岛(Pulau Indah)往巴生方向的路段发生;涉及车祸的是一辆银色宝腾赛佳及一辆红色宝腾Gen 2。
“案发时,上述两辆轿车驶往同一方向,而当时的路况繁忙,宝腾赛佳轿车突然遭后方的宝腾Gen 2追尾撞及;宝腾赛佳司机(38岁)下车要求对方赔偿时,双方发生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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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宝腾赛佳司机拍下双方的争论经过;经过警方调查后,发现仅接获宝腾赛佳司机的报案,以向对方索赔。”
谢鸿方指出,此案查案警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传召宝腾Gen 2司机现身巴生南警区交警调查与执法组以协助调查。
他说,此外,警方也促请目击者联系查案警官莫哈末阿米鲁曹长017-946 9798;案件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文(LN 166/59)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