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将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及修订《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并建议将违反《议会常规》的国会议员罚款最高金额提高至1万令吉,至于发表不当言论的国会议员或被冻结议员资格。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阿都表示,为了确保国会独立运作,能够有效监督政府及制衡行政权力,国会将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
他说,该法令旨在让国会两院作为独立机构,能够处理行政事务、自行招聘职员及控制开销,而该法令是于1963年推出,惟1992年遭到废除。
佐哈里昨晚(18日)在国会大厦,为“通过改革重建国家”讲座开幕时提醒,国会职能是制定、修订法令与废除法令,由民选议员将人民的声音带至国会殿堂,因此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极为重要。
“如上苍所愿,我已经和(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部长讨论了,预料很快将恢复这项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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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佐哈里也证实,国会也将修订《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将违反《议会常规》的罚款金额从现有的1000令吉提高至最多1万令吉。
他解释,建议调高罚款金额,旨在对付没有遵守《议会常规》及无视议会礼仪的国会议员。
“我们要将马来西亚国会打造为全球首屈一指的国会,因此那些没有体现国会礼仪及发表粗俗言论的议员,他们的议员资格应当被冻结(suspen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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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采取行动,使这项法令(修订案)得以实施,确保所有国会议员为改善马来西亚而贡献。”
佐哈里也表明,他全力支持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推行国会改革议程。
出席者包括国会上议院副主席拿督诺嘉兹兰、国会下议院前议长阿里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