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王康妮
台湾#MeToo风波越演越激烈,大马刑事律师Katherine Susan Lee提醒国人,社会风气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遭受性骚扰或性侵者,必须做好三件事才可站出来,向众人揭发对方的恶行!
近日台湾演艺圈受性侵事件大洗牌,不少遭受性骚扰或性侵的受害者,都勇敢站出来在大众面前,揭发加害者的罪行。但是,在大马未必可以这么做。
大马刑事律师Katherine Susan Lee日前在脸书上传影片,以专业法律角度来告知大众,若遭遇不幸事件应该如何处理,才能避免让自己惹上官司。
她在影片中分享,若在没有证据和报警的情况下,公开指责被某人性侵,将很容易被对方提告诽谤。若没有证据支撑,到最为也能是个新闻,让大家吃瓜,不具任何的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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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大马、美国、台湾的社会风气不同,美国与台湾的社会风气会较为开放,不能如法炮製在大马也公开站出来。当面对此类事件时,必须以大马角度来看待问题。
她指出,假设现在有人被性侵,对方是,某大人物或者普通人,如果受害者没有报警、验伤,突然为了公开而公开指责对方,先不论对方会受到多大影响或社会谴责,反而受害者会先被提告。
“如果有受害者遇到类似问题,与其鼓励对方拿出勇气站出来,不如先做3件事:收集证据、报警、联络律师,成功告上对方后,再来向大众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