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子晚上在闹市行走,遭匪徒抢走手提袋,匪徒在逃跑时遭民众逮住交给警方查办。
警方调查后证实掠夺匪是惯犯,干案所用的摩托车也是报失车。
这起掠夺案于6月18日(周日)晚上约11时30分发生在槟城中路。当时,掠夺匪驾着一辆本田EX5摩托车趋近该名外国女子,趁机掠夺女事主的手提袋,但在逃跑时被民众当场逮捕,然后将他交给警方处置。
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助理总监指出,46岁嫌犯来自槟城,拥有8项毒品案及刑事案前科。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嫌犯骑乘的摩托车是在东北县报失的摩托车。嫌犯的尿检结果显示对大麻,甲基安非他命及安非他命毒品呈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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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周二(20日)发文告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及刑事法典第379A(1)条文(偷窃交通工具)调查,嫌犯被延长扣留5天至本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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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条文下,一旦罪成,监禁最高可达14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至于刑事法典第379A(1)条文(偷窃交通工具),必须判处不少过1年但不超过7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他也呼吁目击者挺身而出,协助警方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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