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张罚单也起不到阻吓作用!
在湖内一带违例停放的厂巴司机冥顽不宁,槟州陆路交通局(JPJ)今年内已发出217张罚单,仍无法彻底杜绝问题。
当地厂巴违例停放在路旁的情况已困扰居民多年,槟州陆路交通局局长阿德南指出,今年至今,该局执法组已开出多达217张罚单给当地违例厂巴司机。
“这些违例厂巴司机屡劝不听,执法组这头取缔,他们那头撤离,有如玩追逐游戏;即使收到罚单,缴付200令吉左右的罚款后,又故态复萌。”
不过他说,在当局取缔下,违例停放的厂巴数量,已从早前的超过10辆,减少至两三辆。
他周五在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在斯里湖内社委会召开记者会上,这么说。
阿德南坦言,开罚单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该局需要各机构的配合一起找出解决方案。
他点出,比如在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7(2)(B)条文下,任何厂巴公司要申请准证须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信,确定有关公司已准备厂巴指定停放区,有关申请才能转至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审核。
他也建议地方政府在当地划定拖车区,以方便当局执法,但一旦生效,不仅是厂巴,任何违例停放的交通工具也一并被取缔。
“那些屡劝不听的违例司机,应该受到更严厉对付,包括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建议,吊销他们的执照。”
APAD北马区商业执照组主任杜卡德薇透露,目前当地未有厂巴公司被吊销执照,但该机构已要求涉及公司呈解释信。
她坦言,违例个案必须具备完整的文件和充分的理据,才会被呈上“暂停及吊销执照委员会”定夺。
“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收到的资料不完整、涉案厂巴车牌不在系统内或与系统资讯不符等,所以很难继续进一步行动。”
但她强调,一旦有关公司执照被暂停或吊销,若有关公司持续运作,将遭到陆路交通局更严厉的对付。
槟岛东北县副警区主任沙拉瓦南指出,警方确实接到很多投诉,去年已开出48张罚单给把厂巴停放在路边的司机,今年至今已开出34张罚单。
“当中,有7名司机违例超过3次。”
另一位来自槟岛市政厅的官员说,市政厅曾建议两个地点作为厂巴停放处,包括峇东及第二大桥一带,但当时没有公司有兴趣。
他也提到,市政厅自2012年,都没有收到厂巴公司提呈申请准证的申请信。
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说,他每天都接获居民投诉,每天都有居民在WhatsApp群组发出厂巴违例停放的照片。
“涉及的厂巴司非但违例停放,他们的驾驶方式也很吓人,对居民构成危险,当局务必采取行动。”
杨顺兴当天安排了各机构官员给予汇报,包括陆路交通局、警方、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州政府地方政府部门及槟岛市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