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林子辉直言,公然在马路上“抢车式”的拖车作法,不只不符合拖车程序,而且形同在“打抢”!
林子辉接受《光华网》访问时说,根据我国《1967年租购法令》(Hire-Purchase Act 1967)向银行贷款买车,若买方有拖欠车期,银行有权利委托他人拖车,但是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况才可拖车。
他指出,拖车员本身也须向贸工部申请拖车准证,无准证者视为非法拖车员。在拖车之后,拖车员须到警局报警,讲解拖车过程。
“拖车也要遵守规定,例如不可在私人范围内拖车、不可以在公共假期拖车,以及拖车时间为上午9时至晚上9时等。不过,根据网上的视频,这不是合法的拖车程序,已经算是偷车了。”
昨日在北海双溪浮油发生一起抢车事件,一名华裔男子在十字路口红路灯停候时,遭到两名不明人士强拖出车,并且其中一人把车驾走。网传华裔男子的母亲将其轿车抵押予大耳窿,因无力还债而派人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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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及若真如网传般,因母亲向大耳窿借贷无力偿还而遭拖车,车主是否可采取法律行动时,林子辉表示车主可以向警方报案,在马路上抢车加上大耳窿本身就是非法借贷,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至于民众要如何辨别真假拖车员,他说拖车员必须出示准证,且表现得专业,不能使用暴力更不能抢车。而且,若有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将会分期发出信函通知会采取拖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