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内政部决定撤回非穆斯林禁用“阿拉”字眼案上诉一事,雪州政府将遵从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御旨,即非穆斯林禁用“阿拉”字眼的立场。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今日(17日)发文告说,有关立场符合联邦法院在2014年的裁决,雪州也在2010年2月18日,已宪报颁布此事。
他强调,希盟州政府坚持维护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于2021年3月23日所发布的谕令;殿下也雪州伊斯兰宗教领袖,并谕令禁止非穆斯林在雪州使用“阿拉”一词。
“雪州政府坚持现有的权利和法令,继续捍卫《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管制向穆斯林传教)法令》阐明的事项。”
他指,有关发展不会影响或威胁州政府,在“阿拉”字眼使用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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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州政府保护信仰,并强调宗教应受到尊重,而不是破坏已建起来的和谐,这是雪州繁荣的基础。
另一方面,雪兰莪宗教理事会(MAIS)今日也发文告炮轰联邦政府,在没有咨询利益相关单位之下,单方面就撤销上诉。
该理事会主席阿都阿兹强调,中央政府在做任何决定前,应咨询所有利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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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宗教理事会不同意撤回上诉!”
他指,该组织认为,此事不仅触及行政及安全问题,还牵涉到穆斯林的信仰及马来统治者。
“我们队此事感到沮丧及遗憾,政府在没有咨询利益相关者前就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