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积金金会员抵押第二户头存款,向银行申请1万8000令吉的个人贷款获批后,惟摊还期限长达9年,最终他须付还的总额却是翻倍,因为所需付还的利息超过1万7000令吉。
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旺赛夫在脸书贴文说,他与已获银行批准个人贷款的一群公积金会员交流,当中一人贷款1万8000令吉,利率4.5%,9年后偿还所有贷款的总额高达3万5601令吉12仙,原本公积金户头内的存款是属于自已,如今却因抵押给银行反欠债3万5000令吉。
也是土团党最高理事的旺赛夫说,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当中有人即使已破产,也获批准贷款,并已汇入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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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破产者原以为财务状况可宽松些,但至今对方还无法领出该笔款项,反而接获银行通知须先得到报穷局的批准才可使用该笔钱,否则有关贷款会被取消,即便钱已汇入户头。
他促请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须即刻改善公积金第二户头抵押措施,或通过正确的方式让人民从雇员公积金中提款,以免加重会员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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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安华最好愿意承认这是一项错误,世界上没有一名首相会让破产者承担更多的债务,所以,他促请安华必须保证,如果破产者的贷款被取消,银行索回贷款时不会被征收任何利息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