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缴付每月维护费?那就下车、自己拉起围篱栏杆,才进入住宅花园吧!
上诉庭今天裁决,八打灵再也市政厅(MBPJ)辖区的居民协会有权对不支付维护费的会员(居民)施加条件,即拒绝付费者,保安员无需为他们打开栏杆,他们须自行拉起栏杆进入住宅区。
由拿督哈丝扎娜、拿督施美春与拿督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周一批准“Parkville”居民协会主席周孝敏(译音)提出撤销高庭的判决后,作出上述裁决。
哈丝扎娜法官表示,Parkville居民协会规定那些拒绝缴付维护费的会员,必须在入口处自行打开栏杆的条件,是合理的。
他说,该条件也符合联邦法院在2015年Au Kean Hoe起诉D’Villa Equestrian居民协会案中的裁决,即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46(1)(a) 条文,建造保安亭和栏杆,并不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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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还谕令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向Parkville居民协会支付8000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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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的代表律师A.苏仁德兰阿南在接受马新社的询问时证实,法官是于今日通过线上审讯作出上述裁决。
2021年3月30日,在八打灵再也市政厅驳回居民协会施加条件的申请之后,原诉人周孝敏代表Parkville居民协会提出司法复核,并寻求该协会有权对拒绝付费会员或居民施加条件,即保安员可以无需为这些拒绝付费者打开栏杆,而是由他们自行拉起栏杆进入住宅区。
去年7月,莎阿南高庭驳回了司法复核,并裁定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不允许Parkville居民协会施加条件的决定并非非法或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