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诉庭法官宣判沈可婷,妳现在自由了!这不仅代表这小女子上诉得直,更彰显我国各族人民,不会被故意欲将此案渲染成种族课题的始作俑者,牵着鼻子走。
沈可婷意外撞死8名深夜骑“蚊型脚车”非法飙车马来少年,悲剧发生后,被扩大成种族议题,马来人丶华人意见分化,有人站在来自草根阶层的少年飙车族这边,也有人站在明显无犯罪的沈可婷这边。
无论是站在哪一边,各造都得承认一个事实,即沈可婷案是一宗共同的悲剧;其最大的不幸,是被有心人炒作成种族议题,也显示出我国各族之间的信任,仍欠缺基础。
简单述说案情,此案是于6年前发生,凌晨3点,轿车司机沈可婷在新山内环公路撞上一批骑蚊型脚车的青少年,酿成8死8伤的悲剧。
由于案情清晰,推事庭很快就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甚至无需进入抗辩程序,惟最具争议的是,总检察署却在此时对案件提出上诉。
当时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多个场合皆表示,由于此案涉及8条人命,倘若总检察署不提出上诉,恐引起公愤;虽然汤米汤姆斯强调总检察署在做出决定时,必须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惟过于担忧案件的后果,而非案件的证据,对很多人而言,此决定值得商榷。
总检察署虽然在高庭获胜诉,惟在之后的上诉庭上,却表现得极为狼狈,最终输了官司,证明法庭仍是讲究证据的地方。
此案,最大的亮点当然是沈可婷的表现,这6年来,她默默承受司法程序的挑战,始终保持低调,不显露出对此的愤怒,甚至露出淡淡的忧伤;被高庭定罪时,当大家都为她伸冤,并疾呼司法已死时,沈可婷却冷静地表示,自己没有怪罪司法,这让之后欲继续将此案进行种族炒作者,无机可趁。
此外,在上诉庭判决沈可婷无罪后,有网红也在社交媒体进行调查,发现网上并没有充斥种族性的言论,反而是许多理性的留言,包括马来社会。
我国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我国的多元性,在他国面前我们经常就此夸夸而谈,但每当涉及到不同种族的案件,如此案及之前的消拯员阿迪之死案,却最容易引起敏感的冲突,大家都似乎失去理性般,相互叫嚣,将我国最珍贵的特点,抛诸脑后。
我们乐见沈可婷最终上诉得直,也再次为此案失去至亲者,送上慰问,毕竟大家都是案件的受害者,彼此理性处理纷争,并将心思用于杜绝类似惨剧再次发生上,而不是成为有心人或不负责任政客可加以耍弄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