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遭阻碍执行公务与致伤狗主案;69岁狗主邱健伟周五面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罪名时,否认有罪,案件将在6月16日过堂。
被告获准以2000令吉和一人担保。
根据控状,他被控在上周三(22日)晚上9时左右,Kanagapuram花园1817路,妨碍作为公务员的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官员阿兹鲁阿兹辛执行公务,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最高监禁两年、罚款最多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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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一名自雇人士,较早时在律师的陪同下,于上午近9时抵达法庭。
他坦然面对镁光灯,并友善对媒体打招呼。
一些爱狗人士也到法庭声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