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说,根据当局的调查发现,压力、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方面的3大因素,是导致警员自杀的原因。
“调查进一步发现,对人际关系的失望、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无法控制自我、因远离家庭而感到寂寞,以及婚姻问题构成了警员的压力、沮丧及忧郁。”
他今天(30日)在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诚信党泗加亭国会议员阿米诺胡达询问警员自杀的原因时,如是表示。
在回答伊党龙运国会议员旺哈山在附加提问中询问,警员接受心理评估的次数及在确保遏制持械警员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确保持械执勤的警员的心理健康稳定的措施时,赛夫丁说,所有持械的警员都必须通过上级的批准,这是确保持械的警员不可以出现精神困扰的问题。
他说,根据一项在2014至2018年展开探索警员自杀的研究发现,那期间发生7宗警员自杀案例,所以政府决定持械的警员不可以出现精神困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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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认警员自杀的案件增加的趋向,尤其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发现这个现象,仅仅在今年首3个月就发生了玻璃市警员杀死妻子、峇六拜警员自轰的案件。”
他说,警方正视警员的心理因素问题,也采取行动经常为警员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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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言,尽管有关警员自杀的案例不多,但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警员的心理健康处在良好状态。
他也说,从2018年开始,录取警员必须通过心理评估,无法通过者无法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