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宣布,今年7月之后,莱纳斯不得在马来西亚进行会产生辐射性废料的活动。
郑立慷周二(14日)在脸书发文指出,莱纳斯此前要求取消政府提出的4个条款,其中涉及分解与洗涤(C&L)活动、生产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废料,以及从澳洲进口的稀土精矿等。
无论如何,他披露,莱纳斯已被告知大马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AELB)的决定,即不考虑取消有关的4个条款。
“也就是说,2023年7月之后,莱纳斯不得在大马进行会产生辐射性废料的活动。我明天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释有关决定。”
澳洲公司莱纳斯于2012年在关丹兴建莱纳斯稀土厂,政府在2020年2月为其更新营运执照3年至2023年3月初,同时也附加4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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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莱纳斯公司必须在2023年7月之前在国外运营稀土精矿分解和洗涤厂,且不允许将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进口到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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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莱纳斯公司必须在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的首年,建设永久废料储存槽。
三、莱纳斯公司必须呈交永久废料储存槽的工程发展计划,且状况由大马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确定。
四、保留该公司的财务抵押金,以确保符合营业执照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