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化肥搬运工疑不满交警对其罗里开罚单,在场拍摄一段短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TikTok,因旁白具有挑衅和诽谤交警的成分,遭加央警区刑事调查组援引两项法令将他延扣3天至本月7日助查。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说,嫌犯是一名39岁巫裔男子,在玻州淡汶都浪担任化肥搬运工,本月4日在吉打日得拉的住家被警方逮捕。
他说,嫌犯疑不满交警于本月4日对其罗里开出4张罚单,包括无驾照、在车镜粘贴东西、改装排气及前灯,当天在TikTok上传一段35秒短视频,除了拍到3名交警在玻州十字港红绿灯附近的加央至亚罗士打路检查该罗里,旁白也具有挑衅和诽谤交警的成分,除了会降低执勤交警的尊严,也降低警察在公众眼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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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调查发现,嫌犯没有犯罪记录,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4条文(故意侮辱和蓄意破坏安宁)与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延扣嫌犯3天助查。
尤沙里夫丁也劝告大众别制造任何会引起对执法单位仇恨的挑衅,尤其是通过社交媒体管道,因为毫无根据的言论会破坏社会与执法单位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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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若任何一方不满执法人员采取的行动,尤其是警察部队,大众可以使用正确的渠道作出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