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端姑法霞医院(行政)副院长因涉嫌滥权及诱骗该院前线人员的一次性冠病津贴,数额总计27万2000令吉,
周五早被玻州反贪会押往加央第一地庭面对10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加央第一地庭法官努莎拉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保释金(总数4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也须遵守附加条件,即需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此案将定于2月7日过堂。
被告诺西珊(44岁)也是52等级的行政与外交官。
10个控状皆指,被告已于2020年4月27日至29日期间诱骗加央端姑法霞医院的前线人员签署一份记录文件,以证明已领取玻州政府拨出的400令吉(2020年一次性冠病津贴援助金),如果受骗者没有被被告欺骗,就不会在该文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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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15条文(欺骗),亦可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监禁可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乐哈反贪会副检察司建议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每项控状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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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则向法官求情降低保释金额,指她的每月1万令吉薪金当中有80%需缴还银行贷款。
玻州反贪会发言人说,该会是2021年接报,并在同年展开调查,而受骗者只收到部分津贴,其他被诺西珊冒签领取。
另一方面,玻州卫生局主任依斯慕尼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当局还未接到来自反贪会的相关资讯,一旦证实诺西珊违反纪律,当局将全面配合,根据公务员纪律程序对她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