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因觊觎女邻居美色,竟以煮泡面为名,暗中在食物中掺入迷药,待对方意识模糊后将其拖入房中性侵。
案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法官最终认定男子以药物方式胁迫性交,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上诉请求日前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案件发生于2024年2月,地点在台北一栋出租公寓。受害人与男子为分租同一住处的邻居。当日上午约9时,男子在厨房煮泡面,遇见受害人后主动邀请她共食。受害人原本已用过早餐,起初婉拒,但在男子一再游说下只得答应。
未料泡面中疑似被添加了第三级毒品“氟硝西泮”(俗称FM2),受害人在进食后出现全身无力、意识模糊的状况。游男见状将她拖入房内,尽管受害人表达拒绝,仍对其性侵。
事后,男子竟将受害人赶出房门,受害人因身体虚弱,只能回房昏睡,直至隔日才恢复意识,并在男友及亲友的建议下前往医院验伤,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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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报告显示,受害人身上多处,包括私密部位深处均验出男子的DNA,尿液中也检出FM2成分。男子被捕后矢口否认,辩称两人是“你情我愿”,声称女方主动为其口交,且没有发生性交。他甚至辩称受害人是将他的精液自行涂抹在私密部位。
案件由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认为,男子前后供词不一,证词内容前后矛盾,加上DNA与毒品成分的关键证据,最终裁定其犯下“加药物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且未与受害人和解。
男子不服提出上诉,但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维持原判,驳回其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