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吉(左3)上庭,反贪会官员指无法从沙地王子那里取得捐款的证明文件。
针对捐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26亿令吉捐款,反贪污委员会无法从沙地王子那里取得证明文件。
反贪会官员哈法兹指他与同事于2015年年杪到沙地阿拉伯,在皇宫欲与沙勿阿都阿兹王子会晤。
“团队是要核实4封(日期为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据称是承诺捐款于纳吉信函的真实性。”
惟代表团当时只能录得王子代表律师阿都拉科曼的供词。此外,当时刘特佐的在逃同伙陈金隆(Eric Tan Kim Loong)也在场。
阿都拉科曼当时给予他们王子的一份法定声明,法定声明指他无法找到这笔交易(26亿令吉捐款)的银行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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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法兹补充,他当时只能提取声明的内容将之纳入反贪会的证人陈述中。此外,陈金隆也向反贪会提供了一份他自己的法定声明副本。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询问哈法兹,是否曾要求对方提供王子护照的复印件,哈法兹表示有提出惟遭拒。
高庭今日(16日)续审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案(1MDB),较早时,纳吉的代表律师万阿兹旺要求法庭传召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要求后者告知法庭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的下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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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法律顾问依马米阿末指他们将提出申请,撤销上述传召。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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