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在劳勿双溪吉流砍伐榴梿树。
彭亨州政府否认“拯救猫山王联盟”(SAMKA)的指控,声称州政府日前在劳勿双溪吉流砍伐约200棵猫山王榴梿树,并未违反庭令。
彭亨州法律顾问拿督斯里赛夫伊德里接受《马新社》采访时表示,由州政府执法部门联合森林局、土地局及警方展开的执法行动不受任何庭令的约束。
“关于州政府违反庭令的指控完全不实。他们针对驱逐令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已被关丹高庭驳回,而上诉庭也拒绝暂缓执行申请。”

“上诉庭于2024年7月19日的裁决中明确指出,农民应在司法复核申请被拒后,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43条文向高庭申请暂缓执行令。但他们却跳过正当程序直接向上诉庭提出暂缓申请,因此该申请被驳回。”。
赛夫伊德里强调,这项裁决充分表明相关土地确属州政府所有,当局有权对非法侵占者采取行动。
“这些未经允许侵占州属土地者不享有任何土地权利,州政府也完全准备好应对他们提出的任何诉讼。”

也是抢救猫山王联盟顾问的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于周二(8日)揭露,彭执法部队于当天早上约11时联同森林局及土地局,并在警方陪同下,到劳勿双溪吉流无地契榴梿园进行执法行动,砍伐大约200棵榴梿树,让农民心血尽毁。
他展示上诉庭去年5月24日发出的庭令。他表示,上诉庭的庭令明确指出,在案件上诉期间,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劳勿区无地契榴梿园内的建筑物,或砍伐任何榴梿树。州政府执法部队的砍树行动,已构成对庭令的严重违反,足以构成藐视法庭。因此他们将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州政府的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并严正捍卫法治。
同时,劳勿警方也于4月8日起在劳勿双溪兰3英里的永久森林保护区和州政府土地展开“封锁行动3.0”(Op Sekat 3.0),打击劳勿非法土地侵占活动,直至5月3日。
劳勿警区主任沙里阿都拉曼警监发文告表示,此次行动预计将覆盖劳勿县内所有未经许可开垦的区域。10名警官和137名警员将参与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涉及多个机构,包括彭亨州政府执法队(UPNP)、劳勿土地局、彭亨州森林局、普通行动部队及劳勿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