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王义展
大马报穷局发现,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追债,越来越多国人近年来选择向法庭提交申报破产的债务人呈请书,导致自行申请破产的案例激增200%!资产规划师呼吁国人别胡乱申请破产,因为破产的生活将受到诸多限制。
破产者转让产业
报穷局仍可充公
资产规划师黄德荣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指出,如果一个人被判破产,他的生活方式和开销就会大大受到限制,包括无法拥有任何财产,并且在没有获得报穷总监的允许下,不准出国、不准经营生意,以及无法拥有个人银行户头。

资产规划师黄德荣。
“破产人士也不允许从事一些职业,例如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董事等。而且他收入的一部分要用来还债;信用卡不能刷超过1000令吉等等。”
他也呼吁民众不要转让产业给家人后才报穷,因为报穷局是可以充公破产人士转让出去的产业的。
被转移的产业,如果被转移的时间少过2年,报穷局是可以100%充公的;即使转移了2至5年,有关产业也可能被充公,除非能证明那不是破产者的产业,或不是故意转让的。
“至于转移超过5年的产业,必须有证明是合法转让,例如生意上的合约买卖,或生意上还债主的钱,才不会被充公。”
他强调,以上条款会跟着最新的法律而调整。
黄德荣举一个例子说,曾有一位老板去世后,留下一辆还需要供银行的跑车,他发现老板的遗孀没用到那辆车后,就安排她与银行协商,把车子卖掉再还钱,间中分期付款也减低到双方同意的数额。
“如果这个问题放着不管,就等着被拖车。或者老板的产业也一定被银行申请冻结来还债,这也会影响到遗孀的信用评分。”

自行申请破产案例
近3年增幅达200%
报穷局指出,2024年自行申请破产的案例增至330宗,相较于2023年的181宗和2022年的116宗,增幅高达200%,增长趋势令人担忧。
此外,自行申请破产的人数在增加,债务人觉得无力还债就自己申请破产。也有可能是债务人自己不想还债,比如现在每月需偿还2000令吉,但在破产后或只需每月偿还200令吉。
黄德荣说,政府的第二次机会政策旨在帮助债务人摆脱破产的困境,但有人会利用第二次机会政策,因为他们知道在为期3年内还债,就有权力通过这项政策摆脱破产。
“可能有些人就利用这个机会,申请破产短暂逃避财务危机,然后再用3年的时间让自己翻身。”
他说,今天债务需超过10万令吉的人士,才可以申请破产。
“其实,破产门槛已经从2017年的3万令吉,提高到2020年之后的10万令吉。”
他说,据2020年修订的1967年报穷法令,破产门槛已提高至10万令吉。一个人只能在接获庭令后,才能被宣告破产;若负债人所欠债务达到10万令吉,债权人可以对负债人提出破产申报;负债人也可以在该法令下的第7条文,自行申报破产。
“属于破产人的所有无担保财产,将归属于报穷局总监,总监有责任将所有此类资产变现。”
他说,出售上述财产所得,将在债权人已提呈债务证明并获得报穷局总监接纳后,分配给债权人。
他强调,任何破产者接获的金钱或酬劳,需归属于该局总监,以酌情分配给债权人。
黄德荣指出,破产有很多可能性,民众需要谨慎看待:
1. 财务管理不当。
2. 过度贷款,缺乏规划,例如生意发展太快,联合开公司,伙伴错误管理等等。
3. 在私人有限公司方面,自己个人是跟银行贷款的担保人。
4. 没有做好风险管理,比如没有购买专业责任赔偿保险(Professional Indemnity)、关键人员保险、火险、 产品责任保险等等的相应保险保额。
5. 逃避债务。其实在破产前,相关人士可以跟债主(如银行/出资方)好好谈,商讨解决方案,而不是摆烂。例如银行有债务重组部门,可协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