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乔治市州清真寺路逆行的轿车司机,已被警方开出罚单。
一辆轿车在槟岛州清真寺路逆行,来自外州的男司机声称因刚到槟城工作不熟悉道路而无意中驶入,警方已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条例第6(1)条文(LN 166/59)向涉事司机开出罚单。
东北县警区主任阿都罗扎周四(27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周三发现社交媒体上有网民上传一段轿车反方向行驶的视频,而该视频引起了热议。
他表示,经警方调查,该事件本月23日晚上约10时50分发生,由行车记录仪所拍摄,当时一辆轿车在州清真寺路反方向行驶。
他透露,有关轿车是注册在一名来自森美兰汝来的32岁本地女子名下。事发时,轿车是由该女子的丈夫所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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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司机声称刚开始在槟城工作,不熟悉槟城的道路方向,并在事故发生时无意中驶入了州清真寺路的岔路。
他指出,警方已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条例第6(1)条文(LN 166/59)向涉事司机开出罚单。
他也提醒所有道路使用者在驾驶时规划行程或使用导航,以避免在道路上犯错而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生命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