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权仁。
曾经代表土团党竞选峇眼惹玛州席的候选人王权仁涉嫌在未获彭亨州苏丹御准下,以名片展示彭亨王室的勋衔徽章,周三被控上北海法庭,他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62岁的被告王权仁获准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于4月29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5月约下午1时,在北海拉惹乌达新达花园被发现,未经王室御准下,展示印有彭亨王室的勋衔徽章的名片,因而抵触2017年彭亨徽章、勋衔及赐封(防止滥用)法令第3(1)d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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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25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监禁刑期不少于1年,或不超过5年的刑期,或两者兼施。
该案主控官拉菲亚副检察司要求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被告代表律师王敬文向法官求情,指被告没有工作还从事慈善事业,而且非常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及主动到法庭面控,被告是没有潜逃的风险,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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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法官诺阿兹莎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