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都拉迪夫班迪(图)等人及一家公司向法庭申请司法复核于去年7月17日的判决,惟周三遭上诉庭驳回。
没收柔佛州前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迪夫班迪及其他八造超过320万令吉资产案,3人及一家公司向法庭申请司法复核于去年7月17日的判决,惟周三遭上诉庭驳回。
拿督哈欣韩查与拿督王建强(译音,Wong Kian Kheong)及拿督诺林一起审理此案,他们称根据《1994年上诉庭条规》第105条文,只有在有限和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对同一法院的裁决进行复核。
“这包括违反自然正义、误判和法官组合有缺陷(coram failure)。”
惟此案的申请,仅涉及对另一个上诉法院所做出的实质裁决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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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去年7月17日,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允控方充公阿都拉迪夫班迪及另8人价值超过320万令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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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阿都拉欣阿里指阿都拉迪夫班迪希望退出此案的申请,而其儿子则没有作为申请人加入。
2017年爆发的“柔州百万房产贪污案”,涉案的阿都拉迪夫班迪及其孩子等人遭逮捕,反贪会当时也充公了他们的资产,包括20辆豪华轿车、36只名表、32个名牌包及14件珠宝及各国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