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扎鲁丁披露,警方已就开斋节发出逾五千张的售卖烟花爆竹执照。
配合即将到来的开斋节,警方自3月1日至11日,共发出了5113张售卖烟花爆竹的执照。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警方共接获7223份申请,拒绝了264份申请,仍有1846份申请有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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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期间,警方也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展开了31项逮捕及充公行动。在法令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提醒业者,即使持有执照都得遵守条规,否则警方是有权撤销执照,并逮捕违规者。
他也提醒民众,特别是在佳节期间,避免未持有执照出售或使用烟花爆竹,以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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