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志强说,薪金是员工的权利,雇主不应拖欠或没有支付薪金予员工。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说,薪金是员工的权利,雇主不应拖欠或没有支付薪金予员工。
他今天在部门出席常月集会致词时说,部门希望劳工获得尊重,上班也获得尊重。

“薪金是员工的权利,第一必须有尊严,(雇主)不应给予压迫的薪水,(雇主)必须遵守最低薪金制度。”
他也强调,最低薪金是给予有经验的基本技能员工,而非起薪,更不该将最低薪金作为大学毕业生的起薪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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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该有雇主拖欠或拒绝支付薪金给员工,这是员工的权益,身为人资部一份子的我们必须捍卫国家法律,保障劳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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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的心愿是每一个劳工每天下班后,安全的回到家。
此外,沈志强表示,购买巴勒斯坦产品是对该国经济及对抗残暴的斗争的支持,包括部长办公室在内的部门官员共购买了约20万令吉的巴勒斯坦的产品,如椰枣及橄榄油等,以示对巴国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