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哈依扎指相关的爆竹相信是供应本地市场庆祝佳节。
槟州关税局今年3月在威省北赖一个货仓起获大批没有入口准证的烟花及爆竹,总值36万0767令吉50仙,涉及的逃税额达到59万9189令吉63仙,并逮捕了一名60岁华裔男子助查。
槟州关税局主任罗哈依扎说,该局执法组是在3月11日至12日期间,突击检查北赖一个货仓时,发现装有重达2万8780公斤的1332箱烟花及爆竹的7个货柜。
他说,涉及者呈报的进口品是烟花及爆竹,而且是有缴付税金,只是烟花及爆竹被发现没有符合内政部和警方所制定的进口条规及指南,因而被充公,以进行调查。
他说,突击行动中,在货仓内的一名华裔男子被扣留,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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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周二召开记者会上说,该批爆竹及烟花是从巴生港口入境我国,在2023年海关(禁止进口)法令下,烟花及爆竹被归类为违禁品,入口需要进口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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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此案件将在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下展开调查,一旦罪成,违例者将可被判罚款不少于走私品价值的10倍或罚款10万令吉,及不超过走私品价值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吁请,民众协助关税局打击涉及香烟、烟酒、爆竹、毒品、车辆及其他货品的走私活动,拥有走私资讯的民众,可以致电关税局热线1-800-88-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