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法院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谕令案件中总检察署所提出的上诉,遭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初步反对,唯被联邦法院三司驳回。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丝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与另2名法官拿督扎峇丽雅和拿督哈妮峇,周一(3月24日)在联邦法院聆听沙菲宜的陈词后,如是裁决。
沙菲宜说,这项上诉事项是临时性质,它并没有否决总检察长的权利,因此,上诉庭的裁决不可被上诉。
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也在庭上表示,反对沙菲宜的看法,并表示总检察署上诉并非临时程序,也认为纳吉律师团的异议不应被法庭纳入考量。
哈丝娜也说,上诉庭允许纳吉在其上诉中提呈新证据,也侵犯了有关方面的权利,因此,驳回沙菲宜的初步反对,并表示会继续聆听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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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是于今年1月6日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并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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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总检察署是于2月4日向联邦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
71岁的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于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着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