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海翻波后,疑因爱生恨,持刀捅前女友背部和颈项数刀的男大学生,周一(3月24日)被押往法庭,面对企图谋杀罪状,被告否认有罪,惟不获保释。
19岁的被告华施卡能,来自槟城双溪浮油,已经停学1个月。
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17日上午10时,在新文英某大学一楼厕所用一把刀捅伤18岁的基达纳,触犯刑事法典第307项(谋杀)条款。
在这项条款下,一旦罪名成立,将会面对最高20年监禁刑罚。
副检察司万莫哈末菲基里基于被告罪行严重,在案发前曾经二度干扰受害者,行为过激,因而要求法庭勿让被告保释外出。
被告律师阿苏古玛则求情表示被告才19岁,已经悔过自新,不会逃跑,更不会再干扰受害者。被告父母也会当他的担保人,要求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外出。
法官罗斯兰聆毕后不准被告保释外出,将此案定于5月14日过堂。
被告律师阿苏古玛提出为被告进行精神评估要求,法官表示,这有待受害者医药报告出炉后再决定 。
阿苏古玛较后向传媒表示,将会在近日内向法庭提出上诉,要求允许被告保释外出候审。
受害者父亲:女儿出院后 有心灵创伤
案中受害者父亲表示,其女儿已经出院2天,可是经历此事后患有精神创伤。
他说,被告曾经2次干扰其女儿,2月6日其女儿曾就此事前往警局报案,而被告向警方保证将不会再干扰受害者。
而当天案发时,被告遭父母禁锢在家,他是逃出闯入新文英大学去致伤被告,他聘请南极星律师在旁席听。
情侣分手 引发伤人案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万阿兹哈鲁丁助理总监早前发文告指出,根据调查,嫌犯(19岁)是大年一所大学的前学生,与同校在读的女大学生(18岁)曾是男女朋友关系。
他说,案件起因是受害者要求结束关系,使到嫌犯怒火中烧,并要求与受害者见面,当时受害者坚持要分手,嫌犯威胁受害者,如果不愿意做他女友,就会杀死受害者。
他说,嫌犯一怒之下使用随身携带的刀,捅受害者后背及颈项,随后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