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律师公会主席拿督安美嘉及人权律师苏仁登,要求当局公开吉隆坡市政局与私人公司关于包括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的土地买卖协议。
“我们要求政府立即公开吉隆坡市长与私人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我们得到可靠消息,上述买卖协议包含土地上寺庙的权利和地位条款和信息。”
他俩周一(24日)发表文告称,有关要求是为了确保当局向公众披露销售的全部事实和情况,和有义务对此进行审查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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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买卖协议的发布可能有助于解决当前的情况,并确保政府土地出售的公共问责和透明度。”
位于隆市印度清真寺路的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早前爆出,被吉隆坡市政局要求在短时间内搬离原址,以让路给地主Jakel集团兴建清真寺而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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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指控说,该兴都庙是2008年才从距离现址几公里外的地方,搬至该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