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景亮(左2起)、庄福仕、雷尔及王耶宗召开记者会,通过媒体责问警方。
“越籍女司机驾车撞死18岁恒毅毕业生”一案,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表示,距离事发至今已经超过一个月,司机还未被提控上庭,由于家属对警方的调查工作深感不满,他将致函检察署,要求提控肇祸司机,同时建议对司机施予重罚,以提高人民的警惕和警觉性。

雷尔周日(3月23日)连同死者庄恺桁的父亲庄福仕及峇都兰樟州议员王耶宗,召开记者会,通过媒体质问警方,为何没有逮捕司机并延长扣留,为何没有提控司机,司机是否有驾驶执照?
他指出,根据法律程序,外籍人士涉及醉酒驾驶撞死人,必须被扣留14天助查,为何司机撞死人后,当天就获得警方批准保释外出?

“距离事发至今已经超过一个月,司机还未被提控上法庭,即使司机获得保释,也必须由两名本地人做担保,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及每个月到临近的警局报到。”
他认为,司机获得警方批准保释外出,是在间接鼓励更多人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把所有责任推卸给另外一方,而且司机是越南人,有逃跑风险。
他说,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1)(a)阐明,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操控交通工具,或第44条文(1)(b)身体里面的酒精过多导致呼吸、血液或是尿液的酒精浓度超标,而导致任何人的伤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强制坐牢最高10年和罚款最高5万令吉。
“查案官必须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5(b)条文,让女司机接受酒精呼气测试(ujian nafas),警方可先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3条文(疏忽驾驶导致车祸)提控女司机,在收到完整的化验报告后,再修正至相同法令44条文(在酒精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失控),女司机的驾照未被吊销,她很可能还继续在路上开车”。

此事故于2月19日晚上10时许,在槟岛日落洞大众银行前路段发生,一名越南籍母亲驾车载送幼女外出时涉撞后逃,在逃逸途中撞上2名路人,釀成1死1伤悲剧,而死者就是刚毕业不久的恒毅毕业生庄恺桁。庄恺桁当时最靠近马路,他被轿车撞及导致伤重去世,另两人则一人身受轻伤,一人无恙。
死者父亲吁警 速交出调查报告
死者庄愷桁的父亲庄福仕抨击事件案发至今已有一个多月,家属仍未获得警方的调查报告,使得这段期间家人寝食难安,饱受精神折磨,他呼吁警方或当局尽快交出调查报告给家属,把司机提控上法庭。
他说,他在一周前致电查案官询问调查进展,女警官说还在等待化学报告,让他耐心等待。
律师:车内婴儿的父亲 也应被控
家属代表律师黄景亮指出,女司机发生车祸时,车内还有婴儿,他质问其父亲是谁?他认为,婴儿的父亲也应该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下被提控,因为疏忽照顾孩子。

警:解剖与化学报告 需数月时间
东北县警区副主任李瑞式受询时透露,警方还没收到解剖和化学报告,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警方需要等所有文件报告齐全后,才可以向总检察署提呈调查报告。
“解剖和化验都是别的机构负责准备,警方必须等他们的报告,警方在收到报告后,将会向总检察署建议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该名女司机。”
他强调,警方调查严谨,尤其关乎人命,不可草率,对于女司机护照未被充公和驾照未被吊销,他说,前提是女司机必须被法庭定罪,然后法官才会依法下判,警方只是负责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