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米:内阁原则上同意对《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进行修正。
团结政府发言人兼通讯部长拿督法米指出,内阁原则上同意对《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法令》进行修正。
他说,由于影视圈已经出现许多的变化,因此该修正案是希望能够让法令更符合现今的影视发展,当中包括观众已经不再只是到电影院看戏,而是可以透过自己的手机或平板观赏电影。
无论如何,他表示,该法令修正案并未涉及任何的网络串流平台的审查制度(censorship),因为这隶属电影审查委员会,并非在《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法令》当中。
法米今日(19日)在内阁会议后的例常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他说,相关的法案修改包括对国家电影发展局的管理进行优化、透过条规照顾”全职兼职人员“的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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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随着内阁原则上同意修法,国家电影发展局将开始与利益相关单位,针对修法内容进行讨论。
他希望,该法案在6月份的国会或最迟在今年最后一次的国会中提呈后,能够让该法令更符合现今的影视发展趋势。
另一方面,法米表示,随着《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今日在国会上议院获得通过,本身希望该理事会第一届董事会能够在全国记者日(HAWANA)时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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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今《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获得上议院通过,紧接着该法案将等待国家元首的御准,随后并开始落实该法案。
他表示,随着媒体理事会的成立,他相信,在理事会所设立的标准及操守下,将能够提升媒体的可信度。
他也强调,政府致力于透过言论自由加强媒体领域,同时确保媒体能够准确及负责任的报道新闻内容。